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长沙市中小学生现场网页制作竞赛的通知

01.07.2016  02:39

长教通〔2016〕117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在中小学生中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为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爱好者提供交流和实践的平台,我局决定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全市中小学生现场网页制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中小学生现场网页制作竞赛,鼓励他们结合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网页作品,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进一步促进全市信息技术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长沙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长沙市少年宫、长沙市雅礼中学

三、作品主题

“阳光生活、健康心理、和谐校园、幸福家庭——长沙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五、作品制作形式及要求

1、本次比赛为现场网页制作,软件全部由组委会提供。

2、软件环境:Word2003、Frontpage2003、Dreamweaver2008、Flash2008、Firework2008、PhotoshopCS5、美图秀秀、字体库。

3、组委会将提供网页制作的相关素材,长沙教育信息网上可下载。

4、正式比赛时,学生不得带任何素材与移动存储设备进入考场,也不得安装其它软件。

5、小学的网页作品至少达到2个二级页面,初中的网页作品至少达到4个二级页面;高中的网页作品至少达到5个二级页面。

6、制作时间为3小时。

六、竞赛时间与地点

竞赛时间: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8:20-11:20

竞赛地点:长沙市雅礼中学(长沙市劳动西路428号)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17日

七、参赛名额分配

1、各区(县)推荐小学、初中、高中各5人。

2、省、市直学校各推荐1—2人。

八、评比标准(100分)

1、思想性、科学性(20分)

(1)主题明确,内容健康,科学、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 5分

(2)内容切合作者的学习和生活实际 10分

(3)文本内容通顺,无错别字和繁体字 5分

2、创造性(25分)

(1)主题具有个性、独创性 10分

(2)构思巧妙、创新独特 10分

(3)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 5分

3、艺术性(20分)

(1)能反映出作者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和网页制作水平 6分

(2)适当运用多种形式表现主题,有较强表现力和感染力

8分

(3)界面美观、布局设计独特,设计富有新意 6分

4、技术性(35分)

(1)选用恰当的制作工具和制作技巧,合理充分地运用特效处理 6分

(2)技术运用准确、适当、简洁 8分

(3)人机交互方便,结构清晰,导航和链接准确 15分

(4)有合适的动画表现形式 6分

九、奖项设置

1、本次竞赛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20%、25%、35%,获得一等奖的网页作品将在长沙市创客文化节中现场展示。

2、设优秀指导老师奖,一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评为优秀指导老师。

3、设优秀组织奖。

联系人:龚树梁

联系电话:82233554 151113137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十一届长沙市中小学生现场网页制作竞赛报名表

附件2:2016现场网页制作素材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