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已启动无偿献血免费用血“出院直报”模式

28.10.2016  08:34

  星辰在线10月28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彭放)市民姜思成从大学开始多次参加无偿献血,至今累计献血1200毫升。近日,他父亲因交通事故正在医院救治,输了800毫升血,医院收了输血费用。为什么献血是无偿的,用血却要收费?过去献血时,护士说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一定量的免费用血,现在为何还是收了费?昨日,姜思成拨打晚报热线96333说出了自己的困扰。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沙血液中心。

   临床用血收取全国统一的成本费

  “公民临床用血所交的费用并不是血液本身的价格,献血者爱心捐献的血液是无价的!”长沙血液中心副主任左正荣说,就像江河水变成千家万户可以饮用的自来水,这个过程会产生一定的费用,献血者捐献的血液也不能直接输注到患者体内,在血液的采集、检验、加工、储存、运输多环节过程中,都会耗费一定的成本。

  根据1998年实施的《献血法》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是由用血者自行承担的,收费标准由国家卫生、物价等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全国统一。因此,医院收取一定的临床用血费用是合理且合法的。

   献血者可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用血费用

  姜思成累计献血1200毫升,他的父亲能不能享受免费用血?左正荣回应,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都可享受报销用血费用的优惠政策。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献血者本人偿还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偿还献血量3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偿还献血量2倍临床用血的费用。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项规定偿还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可共计偿还与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左正荣介绍,我国居民临床用血费用已经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输血后,患者可根据医保报销政策报销相关输血费用。长沙启动无偿献血免费用血“出院直报”新模式后,利用采供血服务信息的互通网络,献血者及其亲属出院时,在就诊医疗机构直接一站式报账。今年底前,无偿献血者用血医院直报工作将覆盖长沙80%的用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