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夜网”网站涉嫌淫秽牟利 会员达11万人

05.11.2015  23:04

长沙警方日前成功侦破“6·26”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介绍卖淫专案。

华声在线11月5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文坚) 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介绍容留卖淫,发展注册会员11万余人,为涉黄场所发布招嫖广告……长沙警方经过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于日前成功侦破“6·26”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介绍卖淫专案,抓获涉案人员44人,查处卖淫场所10处。11月5日,长沙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了该起案件。

据警方介绍,该案犯罪手段新颖,犯罪嫌疑人创建“长沙夜网”等网站,广泛发展会员,为涉黄场所提供网络平台,网民可以在网上招嫖以及对多个场所的色情服务进行详细描述和评论。该案已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介绍容留卖淫罪等三类犯罪。

市长信箱”收到市民举报

今年年初,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长沙市公安局启动打击整治涉网治安违法犯罪“断链”行动,严厉打击整治利用互联网实施涉黄、涉赌、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今年5月,一网民通过市长信箱反映:“互联网站‘长沙夜网’有大量淫秽内容和招嫖信息,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长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向阳对此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对此线索深挖彻查,净化网上治安秩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随即,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网安部门对“长沙夜网”网站进行了全面核查,初步认定该网站涉嫌从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介绍卖淫罪等违法犯罪活动。考虑到该案案情重大复杂,6月26日,市公安局指定由长沙县公安局为主要侦办力量,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会同网安部门全力配合,多警联动开展专案侦破工作,专案代号为“6.26”。

在长沙市公安局统一指挥调度下,长沙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曾卫国任组长,市局网安部门和县局治安、网安大队精干警力为成员的“6·26”专案组,对“长沙夜网”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立案侦查。

循线核查锁定嫌犯踪迹

专案民警对“长沙夜网”网站模块、功能、运营、维护、注册等系统开展了“地毯式”核查。民警发现,该网站发布大量长沙本地的招嫖广告信息,网站论坛三大版块之一的“长沙夜网休闲区”网帖数达90余万,网民对长沙多个娱乐场所的色情服务进行了详细描述和评论,其他网民则大量跟帖。该网站注册会员达114318个,其中VIP会员1323个。网站开通有季度、年度、终身三种VIP赞助服务,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的价格,可通过财付通、支付宝和神州行、联通一卡充进行充值,网站从中牟利。

专案民警通过远程勘验获取的电子证据,形成详细的勘查报告,并依法委托湖南省出版物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经鉴定该网站64篇网帖为淫秽色情互联网内容。

根据前期掌握的证据,经细致深入侦查,专案组初步锁定该网站的管理者马某敏和在该网站发淫秽色情帖且点击量上两万次的黄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为摸清犯罪嫌疑人的行踪,专案组多次赶赴武汉、杭州等地调查取证,掌握了每名涉案人员的落脚点。同时,民警对该网站网页广告发布信息进行梳理,对19条广告内容涉及的长沙10处娱乐场所都逐一上门、实地暗访,并将发现的涉黄线索逐一记录在案。

兵分三路湘鄂两地同步收网

9月7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展开收网行动:一路由长沙县公安局副局长吴鑫带队赶赴武汉抓捕该案1号对象——“长沙夜网”网站管理者马某敏,9月7日18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敏在武汉市洪山区落网;一路由长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及星沙、泉塘、湘龙、新安、榔梨等派出所警力分六个小组赶往网站发帖人员的落脚点进行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一路由芙蓉公安分局、天心公安分局、雨花公安分局、开福公安分局、岳麓公安分局以及长沙县公安局组成的抓捕组,分赴涉嫌网络招嫖的场所开展集中统一清查,共查处场所10处,抓获违法犯罪人员39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敏(男,32岁,石家庄人)于2008年从武汉某大学毕业后,在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运维工作。马某敏2013年从公司辞职后,从一网友手中购买了两个网站,开设“长沙夜网”、“南京夜网”发展会员,传播淫秽信息牟利,共非法获利五十余万元。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均为该网站会员,多次在该网站发布淫秽网帖,网民点击量超过2万次。目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敏、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以及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的罗某求等18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深挖中。

该案是长沙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涉网治安违法犯罪‘断链’行动的重要战果。”长沙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沙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对涉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广辟线索来源,实施精准打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有效维护全市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