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启动《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月行动
2019年5月1日起,长沙正式实施《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4个多月来,长沙街头巷尾的“文明镜头”有何变化?9月12日从市文明办获悉,长沙已启动为期3个月的全市《条例》执法月行动,针对车窗抛物、共享交通工具乱停乱摆等不文明现象开展执法。
9月10日,芙蓉区卫健局前往车站北路某医院,重点检查医院的《条例》宣传、文明引导和室内禁烟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在该医院,不仅设有多位文明引导员,还在挂号、购药等窗口前,加强了排队礼让等文明宣传,医院内就医秩序井然。“《条例》的颁布实施,让我们的劝导有法可依。”医院文明劝导员李奎说,《条例》颁布实施后,前来就诊的市民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创造了愈加文明的就医环境。
而在烈士公园南门,开福区公安部门12日开展了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民警向市民群众发放文明养犬宣传手册,劝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外出遛狗养成栓绳的文明习惯,营造和谐舒适的公共环境。
在解放路柑子园路口,连日来,芙蓉区交警大队重点针对电动车违法行为,尤其是闯红灯、走机动车道、违规搭载多人、违规安装伞具等进行了专项交通秩序整治。
在车站北路年嘉湖隧道口,文明斑马线上的“车让行人”已成常态,很多驾驶员看见有行人行走在斑马线时,都会主动放慢车速,耐心等待行人通过。11日上午,而在八一路和车站北路交会处,在短短15分钟内,共有13批行人通过斑马线穿行马路,过往车辆全部主动停车礼让。“小手牵大手,文明路上走。越来越多的孩子,成为了家庭的‘文明倡导员’。”芙蓉区交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滕飞介绍,前段时间,一位母亲因为赶时间,准备带着孩子闯红灯过马路,被中队交警拦截后,母亲还试图辩解,而孩子却主动承认了闯红灯的错误,并劝导母亲要遵守交通规则。
据了解,在《条例》执法月活动中,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将根据《条例》规定,在职能和辖区范围内对乱扔、乱吐、乱倒,车辆变道、车窗抛物、斑马线不礼让行人,共享交通工具乱停乱摆,露天焚烧、烧烤,高空抛物、插队占位、婚丧嫁娶占用公共区域,城市噪音、城市不文明养犬、室内吸烟等现象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各类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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