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星辰在线12月10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晨星)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紧急启动长株潭地区重污染天气防治应急响应的函》(湘环函【2016】542号) 以及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长沙市气象台联合发布的最新预报,受不利气象条件、本地污染物累积及外来输入性污染等综合因素的影响,预测我市空气质量12月11日仍为轻度污染,12月12日、13日为中度污染。为了保护全体市民的健康,经市应急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16年12月10日23:00起将空气重污染黄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具体响应措施为:
1)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①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暂停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避免怠速行驶。
③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①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严格落实中心城区、近郊区(县)各类工地、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②在二环(含)以内全天候禁行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在绕城高速(含)以内全天候禁行黄标车。
③列入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临时减产限排措施,其中水泥生产行业减产50%以上;生产企业实施环保检修必须停产进行;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④严禁全市范围实施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
⑤严禁市区范围内露天烧烤。
⑥增加市区范围内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冲洗除尘频次2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
⑦市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⑧城市禁燃区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长沙市应急办公室
长沙市环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