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新政:长沙县首批90户购房人将率先领到补贴

02.02.2015  13:07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日讯(记者 李丹)近日,记者从长沙县住房保障局获悉,经前期申报,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审计局、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共同审核,将有90户购房人率先领到购房补贴。这是长沙县实行购房补贴新政后,确定将发放的第一批补贴,累积金额达66.5万元。

  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沙县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2014年12月25日至今年6月24日,在长沙县范围内(含经开区)签订购房合同,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了契税的买受人(以长沙县住房保障局商品房网签系统中合同首次签约日期和契税缴纳日期为准,两个时间均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可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为:单套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的每套补贴人民币5000元,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人民币1万元。购房面积以网签系统核准面积为准,补贴以套为单位,购多套房均可享受。凡已经享受契税减免优惠政策或其他政府补贴购房优惠政策的除外。

  “所有申报材料我局将联合长沙县财政局、长沙县审计局进行审核,每月联审一次。”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批补贴联审工作确定了90户购房人符合补贴条件,联审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发放补贴,预计购房人春节前可拿到补贴。

  该负责人提醒,为方便顺利申报,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可书面委托开发企业前往长沙县住房保障局统一办理。委托办理时,需将《长沙县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财政补贴申请审批表》(需本人签字)、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契税完税证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以买受人为开户名的银行有效存折(卡)(复印件)等材料交于开发企业。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