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首套“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上岗

15.01.2018  21:40

  长沙县滨湖路上设置了“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设备,监督驾驶员文明行车。   章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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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沙时报全媒体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张晓春)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也是法律义务,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记者从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全县首套“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上岗,即日起将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记者获悉,不礼让行人自动抓拍设备位于滨湖路东一路路口。“滨湖路车流越来越大,行人常常反映过马路较为困难,因此第一处设置在滨湖路上,对驾驶员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交警介绍,滨湖路东往西、西往东双向都会进行抓拍。

  “以往针对不礼让行为的抓拍,都是通过路面交警现场执法。”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之前曾在滨湖路开展过多次执法活动,在有监督的情况下交通状况确实有所改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未减速 、未避让 ,都将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驾驶员应该如何礼让行人呢?记者就此向交警进行了咨询。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同时,当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当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时,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在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另外,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而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编辑:杨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