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03.12.2016  18:05

   星辰在线12月3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日前,长沙县纪委通报了5起近期查处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县公安局北山派出所原教导员李立新对抗组织审查、收受他人财物案。2008年,李立新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多次受他人请托,通过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彭某某(另案处理),为不符合规定的人员违规办理户口迁移审批以套取拆迁补偿,并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2014年至2016年,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红包礼金;2016年,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对其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期间,销毁在高桥派出所任职时账外账等证据材料,对抗组织审查。经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县委批准,李立新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政纪处分待司法机关处理后再作决定。

  2.金井镇观佳村支部共产党员王旭升非法占有集体资金案。2014年,王旭升利用担任金井镇观佳村先锋组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伪造征地补偿发放表,从中套取征地补偿款。王旭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黄兴镇斗塘新村原支部书记盛伟兵违规拆分、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案。2011年至2013年,盛伟兵违规将村民易某某、唐某某的部分危房改造资金拆分给本村其他村民,并将剩余部分截留在村委会。同时盛伟兵还虚假列支套取财政资金用于村级开支、违规发放企业支付的协调费。盛伟兵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金井镇蒲塘村支部副书记杨迪志拆分、截留危房改造资金案。2014年4月,蒲塘村以扶贫帮困的名义从4户危改援建户中收取资金。杨迪志作为时任蒲塘村支部书记,违反群众纪律,将危改资金进行拆分、截留。杨迪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长龙街道长龙村原支部书记方胜收受他人财物案。2009年,方胜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黄花镇华湘村原支部书记曹某某(已另案处理),将政府投资修建的一条途经长龙村和华湘村的公路,违规纳入华湘村村级建设项目中参与征收补偿,并从中收取“好处费”,曹某某案发后,将该“好处费”予以退还。方胜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