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绩效考核“晒作风”

27.01.2015  18:35

  2014年12月31日,就在大家都忙着迎接新年的这一天,长沙县人社局召开了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在集中观看中纪委宣传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后,中层干部逐个上台“”自己的“作风成绩单”,全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测评。

  “参加工作30年来,第一次上台述职述廉,既荣幸,又倍感压力”。该局专技科科长赵女士一开腔就表达了自己的欣喜与紧张。当天,22名中层干部全部述职述廉,向大会报告各自在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作风表现,突出报告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情况,全局129名工作人员参加测评。

  “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是我们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节点。”该局纪检组长介绍,“我们不只单看工作情况,廉政、作风与业绩同样重要,凡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评优一票否决,我们也不搞‘一锤子买卖’,看全年情况,更要看平时表现。

  记者获悉,该局自2012年起实施全员绩效考核,2014年初制订了《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将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与工作绩效统筹考核,将平时检查、季度考核与年度测评相结合。年度考核分两个层面,中层干部,集中述职述廉,不分科室统一测评;一般工作人员,按“个人述职——领导点评——分线测评”的程序进行。在考核评分中,采用百分制,局领导评分占20%,科室长评分占30%,互相测评占40%,平时表现占10%,注重平时表现,每季度获评“优秀”一次加2分。当场投票,公开计分,按得分多少排名确定“年度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