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法院获评“长沙市优秀法院”

08.03.2016  12:33
  • 长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文哲(左一)代表获奖法院上台接受表彰
  • 荣誉奖状
  •    湖南法院网讯   (杜外) 3月7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16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长沙县人民法院被授予2015年度“长沙市优秀法院”荣誉称号。党组书记、院长何文哲代表获奖法院上台接受表彰。

      2015年,长沙县院受理案件首次突破一万件,达10116件,审执结各类案件9005件,诉讼标的额35.67亿元,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7件,个人结案最多的达296件,在司法绩效和民调排名等方面,位列全市法院前列。与此同时,以裁判文书改革为突破,以诉讼程序优化为主线的司法改革工作在全国引起了较大影响。“长沙县法院裁判文书改革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的高度肯定,获得了诉讼参与人的广泛认同”市中院院长罗衡宁在大会上指出。

      此外,该院研究室荣获市中院集体三等功,陶湘浪、罗伶俐、伍岗三名同志荣记个人三等功。 来源:长沙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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