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每年百万元重奖食安违法举报 单项最高奖金达数万元

02.04.2015  11:42

长沙县在全省率先投入使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可对粮食、肉类、食用油、蔬菜水果、干货等市场流通领域80%以上的食品进行常规检测,给执法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资料图片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4月2日讯(记者 盛磊)创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在全国率先成立县级食品安全综合检测中心;率先在长沙市推出禁散令,无一餐馆使用散装油;率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农贸市场无利运营;探索创新农村集体聚餐公司化管理模式;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2014年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试点县……一系列食品安全创举换来老百姓纷纷点赞。如何率先实现食品安全梦?怀揣这份激励,长沙县不断改革创新,探索出一套政府主导、部门落实、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沙县模式”。

   一把手负总责 食品安全纳入年终考核

  搞好食品安全,理顺体制是第一步。2011年,长沙县把县食安办从县食药监局独立出来,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设立食安办,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食安办,在全县上下形成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把食品安全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年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长沙县政府与县直相关部门、镇街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起“职责明确、分段监管、联合打击、从严处置”的监管体系,将监管任务分解到县直相关部门。

  同时,整合资源,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在全省率先启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过去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权剥离出来,新组建商务卫生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去年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侦查中队,加大违法案件的侦破力度。

   组建五个督查组 实行同步监督

  如何让监管者责任上肩,成为全国各地许多城市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一块硬骨头。

  为此,长沙县食安办专门组建五个食品安全督查巡视组,共25人,由县长亲自挂帅,各组组长则由从科局党委(党组)书记岗位退下来且德高望重的人或敢于仗义执言的在岗正科级干部担任,发现问题、找准症结、拿出对策,是巡视组的工作职责之一。

  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巡视组坚持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及时采取大会点名、季度讲评、公开通报、约谈警示等形式,责令相关职能科局和生产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到位,并坚持“一星期一督查、一月一追踪、一季一讲评、年终一考核”,真正做到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实行同步监督。

   分类专项整治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长沙县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反映突出的问题,先后针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建筑工地和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着对食品安全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食品安全案件的易发多发势头。

  “2011年食品安全督查巡视组成立以前,全县15个食安监管部门总共只办理12起案件;巡视组成立以后,当年就办理了230多起食品安全案件,2012年达到360多起,2013年上升到540多起,2014年办理了700多起。”长沙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则采取针对性地制订措施,以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安全“红黑榜” 成居民消费风向标

  长沙县建立了全县统一的食品问题有奖举报热线,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每年投入100万元奖励经费,重奖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有奖举报的单项最高奖金达数万元。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力量都参与进来,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的社会共治格局,才能维护好、保障好食品安全。”长沙县食安办负责人说。

  此外,长沙县还在所有食品安全经营单位统一悬挂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公示牌”,设立群众举报信箱,并在县级主流媒体开辟《守望食品安全》专栏,定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政策法规,公布食品安全“红黑榜”,如今“红黑榜”已成了市民选择餐饮地的风向标。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