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工商局公布十大垃圾食品 儿童应远离

14.03.2015  12:43

  红网长沙县站3月1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赵鹏 通讯员 童旺芝)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孩子手里都有了零花钱。每当放学的时候,在各个中小学门口,不少孩子都围绕在小食品摊贩边。不少家长觉得孩子买点零食吃 也没什么,但往往这些小摊零食给孩子带来了身体健康隐患。本期3·15专栏,长沙县工商局将告诉你,让孩子远离哪些垃圾食品。

   1.油炸类食品

  此类食品热量高,含有较高的油脂和氧化物质,经常进食易导致肥胖,是导致高脂血症和冠心病的最危险食品。

   2.腌制类食品

  在腌制过程中,需要大量放盐,会导致此类食物钠盐含量超标,造成常常进食腌制食品者肾脏负担加重,发生高血压的风险增高。还有,食品在腌制过程中可产生大量的致癌物质亚硝胺,导致鼻咽癌等恶性肿瘤的发病风险增高。

   3.加工类肉食品(香肠等)

  含致癌物质亚硝酸盐,且含大量防腐剂(造成肝负担)。

   4.饼干类食品(不含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

  食用香精和色素过多。严重破坏维生素。热量过多,营养成份低。

   5.碳酸饮料类

  含磷酸、碳酸,会带走体内大量的钙。含糖量过高,易引起糖尿病以及肥胖。

   6.方便类食品(方便面等)

  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且只有热量没有营养。

   7.罐头类食品(鱼肉水果类)

  破坏维生素,使蛋白质变性。热量过多,营养成份低。

   8.话梅蜜饯类食品(果脯)

  含致癌物质亚硝酸盐。盐分过高,含防腐剂、香精(损肝)。

   9.冷冻甜品类食品

  含大量奶油,极易引起肥胖。 含糖量过高,易引起糖尿病以及肥胖。

   10.烧烤类食品

  含大量三苯四丙吡(三大致癌物质之首),导致蛋白质碳化变性(加重肾脏、肝脏负担)。

  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很多中小学校周边的部分小商店出售的食品大多是小作坊生产,添加有各种非食用化学物质及色素,有些是过期食品,食品安全存 在隐患。因此提醒各位家长,要重视儿童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不提倡14岁以下的儿童自己消费。选购商品要注意查看商品是否标注生产厂家名称、厂址、生产日 期。购买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是否有“QS”标志及保质期。无论购买何种商品,都要主动向商家索要注明商品名称、数量和价格的发票等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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