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发布禁火令:禁火期林区严禁野外用火

16.12.2014  13:36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2月16日讯(记者 廖真怡)进入秋冬季,气候日益干燥,森林火灾的发生机率大幅上升。记者从长沙县林业局了解到,综合气候、人为因素,长沙县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10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截至目前长沙县发生森林火警火灾40余起。近日,长沙县发布禁火令,明确12月9日至明年4月30日属于禁火期,在此期间内,长沙县所有山林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严禁烧荒、烧香烛纸钱、野炊等野外用火行为。

  据了解,目前长沙县绝大部分山火是人为原因引起的,正值冬种冬修时节,野外用火增多,加之天干物燥,地表枯枝落叶堆积,一不小心便弄火烧山。日前,金井镇蒲塘村陈家湾组村民陈保南在自家自留地烧荒积肥,不料火苗引燃田边树木,进而酿成山火,过火面积达22亩。

  接到火警后,县、镇、村三级迅速调派人员上山灭火,县民兵森林消防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当地数百名群众也加入灭火队伍中。经过4小时奋力扑救,山火被彻底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摸排走访以及对发案现场进行勘验,起火原因被查明为野外烧荒。当天下午3时许,陈保南沿袭传统耕种习惯,在自家山边自留地烧荒,想改种经济林木,结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树木。县森林防火办负责人陈兴提醒,切勿在靠近山林边的田地里烧荒或用火,“冬季风大,火星很容易落到周边林木上,引发森林火灾。”

  面对不容乐观的防火形势,全县下阶段将通过宣传车、群发短信、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并将2800余份禁火令张贴到组、发放到户。同时在高火险天和野外用火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巡山密度也将相应加大,并在进山主路口设宣传警示牌,安排专人把守。

  “将及时依法查处一批违反禁火令的典型案件,对依然在野外乱用火的人,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陈兴表示,广大市民若发现山火,可致电84013119与县森林防火办联系或拨打119火警。

[编辑: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