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停车费怎么收,业委会说了算

09.01.2015  14:13

  红网长沙县站1月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登辉)长沙市全市平均每7人拥有一辆私家车,这样的数据不输国内一线城市。然而快速增多的私家车也形成了巨大的停车需求,尤其是住宅小区,这停车费究竟该怎么收,成了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

  1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在内的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昨日,记者从长沙县物价局了解到,自去年4月1日开始,湖南省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就已经放开,由过去的政府指导价变成了现在的市场调节价。

   小区停车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

  区区几平米的停车位,买下来却要七八万元。这对许多有车一族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因此许多市民选择租车位或缴纳临时停车费。“我们小区一个小时5元,超过12小时10元。”家住尚都花园城的罗女士算了下,一年停车的钱要3000多元,“三年就近万元,还是挺贵的。

  记者了解到,湖南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此前曾实行政府指导价。长沙室内停车场已购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30元/月辆,已租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300元/月辆(含物管费30元)。

  去年4月1日起,湖南开始实行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其明确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认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根据该《办法》,已成立业委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和入住业主参照《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遇乱涨价仍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记者了解到,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而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长沙县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南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格由过去的政府指导价变成市场调节价,长沙县也根据上述规定放开了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实际上就是政府已经放开了对这一块的定价。

  虽然这些服务价格放开了,但也不会“一放了之”,物价部门还会做好监测和跟进管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市民如遇小区停车费乱涨价,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也可拨打本报热线86885555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