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

28.02.2017  17:08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8日讯(记者 张兴莎 通讯员 周程)“过去一年,长沙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昨日,在长沙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智向大会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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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23人,起诉39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金融诈骗类犯罪18人,起诉11人;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的刑事犯罪43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骨干依法不捕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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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除虫护花”、“依法容错”等创新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经济类犯罪严厉打击。

  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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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0人,渎职侵权犯罪8人;大案11人,要案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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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级检察机关统一指挥下,参与查办多起异地要案,为廉政湖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同时,突出查办辖区内职务犯罪,开展犯罪分析、警示教育9等,提前介入预防职务犯罪。

  社会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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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受理审查逮捕1008人,批准逮捕728人;受理审查起诉122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9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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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其中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0人,起诉69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78人、起诉361人;批捕黑恶势力、“黄赌毒”等犯罪嫌疑人138人,起诉111人。同时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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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人、撤案19人;纠正漏捕13人、漏诉15人、漏罪9条,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6件,均已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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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索建立在重点镇(街)派出所派驻检察联络员等制度,推动检察监督动态化;加强与公、法、司以及各乡镇的衔接配合,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并积极主动参与到更多基层司法工作当中。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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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选调优秀人才4人,遴选员额制检察官42名,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及竞赛活动370余人次等。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湖南省首届“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湖南省文明单位等13个县以上集体荣誉。

  ■报告解读

  长沙县检察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三转”工作,强化对遵守“六项纪律”以及办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通过“两微一端”和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1214条;认真接受人大监督,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00余人次,收集意见13条。

  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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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是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努力为长沙县建设“第一县、第一极、第一城”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以全面履职为切入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更多的获得感;以争先创优为着眼点,努力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全国模范检察院。

  ■报告解读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扎实服务经济发展,将“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理念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深入参与社会管理,继续积极主动参与更多基层司法工作;继续深化机制创新,积极推动检察机关服务企业“除虫护花”、“依法容错”等机制有效落实。

  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起诉职责,精准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营造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切实做好查办上级交办案件和本辖区职务犯罪案件两线并重;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战斗力与凝聚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管理;激发文化强检氛围,全面锤炼队伍,以获评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做好文化强检工作。

[编辑: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