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严把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关

09.03.2016  16:53

长沙县安监局及各乡镇安监站严把关口,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复工一个的原则,对节后申请复工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集中检查和复工验收。截至3月7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复工13家,33家没有经过复工验收。

一是及时部署。2月23日,长沙县安监局召开全体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及安全培训会议。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节后复工计划,复工前必须由企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小型露天采石场要对边坡、炸药库、台阶、机械、排水系统、排土场、警示标志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和隐患排查;砖厂要对进料口防护、机械传动部位防护、深坑临边防护、电气设备管理、砖窑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测和危险因素排查。未对设备进行检查测试或检查测试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准投入使用,同时在复工前要对全体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天,并做好记录备案。对新入矿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是严格把关。要求企业复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基础管理、建章立制、职工培训情况、各项台账等。根据企业自查情况,采石场由镇街安监中心预验收,县局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砖厂由镇街安监中心验收,报县局备案。

三是强化现场验收。长沙县安监局根据《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检查标准,重点对申请复工的采石场进行严格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坚决不准复工。对不符合复工条件要求擅自开工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处罚,并严肃追究企业领导的责任。

(长沙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