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坚持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

27.03.2015  22:50

图为长沙县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的百熙实验学校。曾诗怡 摄

  红网长沙县站3月27日讯(分站记者 陈登辉)2014年,长沙县财政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财政收入彰显的是区域发展速度与竞争力,而如何管好“钱袋子”,则体现了长沙县执政者的创新和改革意识。

  近年来,长沙县持续深化财政改革,重点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让更多的百姓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财政资金跟着项目走

  财政“一根针”,穿起“千条线”。在探索财政管理创新上,长沙县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经验。例如2014年,长沙县率先实行全口径财政预算,并严格财经管理,建立健全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等财经制度,实行“资金跟着项目走”,财政资金审计实现“全覆盖”,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实行代建制,招投标确保了公开公平。

  “十三五”期间,长沙县将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大胆探索公开的范围、层次及内容、形式,所有县直单位的部门预算均在长沙县政府的门户网上公示;加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力度,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

  在规范财政运行的基础上,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项目申报流程,严格资金支付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把财政资金“出口关”,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去年民生支出超80亿元

  “按照幸福与经济共同增长、乡村与城市共同繁荣、生态宜居与发展建设共同推进的理念,始终坚持新增财力的80%以上用于民生支出。”长沙县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并亮出数据:2014年,全县用于民生支出达80.5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8.2%。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去年,长沙县共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650套(间),今年这一数字还将进一步扩大,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3371户、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新建公租房4367套(间)。

  在四项经费不断减少的同时,长沙县对于民生支出从不吝啬。近年来,长沙县坚持每年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每年向贫困家庭发放1000万元以上的过年红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被征地农民全部转入城镇职工社保体系,60岁以上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纳入基础养老金保障范围;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限额标准,实行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健全了以城乡低保为基础,医疗、教育等专项救济为补充的城乡生活救助体系。

  此外,长沙县还在全国率先开展革命先烈后代幸福计划,对革命先烈困难家庭实施专项救助帮扶;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制度、爱心助医制度,同时大力实施“安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