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创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为干部干事创业“撑腰”

08.01.2017  02:05

  【《涵养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系列报道之三】

   星辰在线1月7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 岳珊)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保护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2016年8月,长沙出台《实行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暂行办法》,旗帜鲜明地为干部干事创业“撑腰”。

   长沙创建干部容错纠错机制

  党员干部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和错误,怎么办?对于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政策调整影响,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的党员干部,又该如何对待?

  2016年8月,长沙出台《实行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暂行办法》落实“三个区分”,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步入深水区,各种矛盾相互交织,难免会有一些党员干部受到错告、诬告,所以,我们在念好遵纪守法‘紧箍咒’的同时,又为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贴上‘护身符’,让干事者无忧。”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改革者撑腰、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鼓励干部敢闯敢试、敢作敢为、为公为民。

  同时,办法明确,实行容错纠错,要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长沙市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等制度结合起来,按照依规依纪、失责必问、容错有据、纠错立行的要求进行。

   1645名党员干部被还“清白”

  今年6月,市纪委接到一起群众举报,反映一名市直单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招投标、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市纪委纪检监察室立即展开调查,一方面找被举报人谈话,另一方面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最终查明,举报人的反映与事实不符,市纪委及时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反馈。“无端被人举报,压力很大,也很委屈,感谢纪委还我一个清白。”这名被举报人深有感触地表示。

  “党员干部出现违纪问题,一律严肃查处;但发现信访问题不实后,也要立即进行反馈和澄清。”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坦言,依据党纪条规,查明事实真相,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不实反映、还人清白,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也是为担当者担当的应有之义。

  近年来,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1645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信访反映不实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干部容错纠错机制,一大批有激情、能干事、敢担当、守规矩的党员干部,在得到了激励、监督、包容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标争先、调整状态、改进作风,在政治生态中形成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