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划定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范围

04.10.2016  22:39

  伴随着长沙城市、乡镇建设的迅速发展,违法占用水域,水系无序改造的事件时有发生,开发商利用水域开发建设“最佳生态小区”也愈演愈烈,见水就圈、见水就建成为了一种新的“时尚”。家住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附近的叶宁担心,这样的“时尚”正一步步蚕食着城市现有的水域,“见水就圈,见水就建,未来的河流、湖泊还能有多大?水域周边的区域应该保护起来。

  记者日前从长沙市水务局了解到,长沙已制定实施了《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

  潇湘晨报 实习记者 罗雅琪 长沙报道

  每个人都希望身边的河流、湖泊干干净净。除了保护水体本身,周边地域也应该受到保护。

  根据长沙市的《中心城区水域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都市区(包括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全部,岳麓区、望城区、长沙县的部分城镇)19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河、湖、库、塘的保护线进行了规划,对5公里以上河流、2公顷以上水域划定了蓝线保护。

  38条河流113座水库都划了保护范围

  2007年出台的《长沙市市区地表水水体保护(蓝线)规划(2006-2020)》,曾一度被视为长沙水体保护的纲领性规划,与之相比,此次《规划》的工作更加深入,保护范围更加广泛。“蓝线规划只划定了大的河流和山塘湖泊,这次水域保护规划的对象制订更加细致。”长沙市水务局规划处处长马莉说。

  耕地保护有红线,而蓝线则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马莉介绍,《规划》以名录形式保护都市区现状水域,划定了38条河流、13条撇洪渠、113座水库、656处面积2277公顷山塘湖泊的保护范围线。水域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禁止设与防洪、排涝、供水等无关的建(构)筑物,杜绝随意侵占水域、围填水面等不法行为。

  分类别分档次对河流河道保护

  5公里以上河流等带状水域保护范围的界定,《规划》将其分为有堤防的河道保护范围和无堤防的河道保护范围两类。有堤防的河道按堤防的工程等级确定,根据《规划》,工程等级具体分为1级(护堤地宽度30-100米),2、3级(护堤地宽度20-60米),4、5级(护堤地宽度5~30米)三个档次。同一堤防工程等级还需依照河道堤段已达标、部分堤段未达标但已进行了详细规划、部分堤防没有规划三个类型来确定河流具体保护范围,马莉告诉记者。

  以堤防工程等级为1级的河流为例,堤段达标的,水域保护范围为堤背水坡脚以外30米;部分堤段未达标但已进行了详细规划的,水域保护范围为规划堤背水坡脚以外50米;堤防没有规划的,水域保护范围则为堤背水坡脚以外80米。无堤防的河道河段则根据集雨面积大小、堤防现状和规划情况确定其保护范围。

  解读

  有效阻止现有水域被随意侵占、填埋

  《规划》的制订在一定程度上可制止水域保护范围内商业性质的开发,保护了现有水域现状,马莉说,“除了可以有效地阻止现有水域被随意侵占、填埋等违法行为,水域保护范围线的划定还为长沙都市区水域蓝线依据图修改及划定工作提供了数据参考。

  此外,《规划》根据行政分区,结合各地实际,明确了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开福区、岳麓区、望城区和长沙县区等7个行政区域的现状水面率和规划水面率。这里提到的水面率,是指水域面积率,为水域面积与区域总面积的比值。对于现状水面率不满足规划基本水面率要求的,应明确水域恢复、扩大或新增方案,即将填埋占用的水域重新恢复为水域;将现状不满足功能要求的水域进行扩大、拓宽、疏浚;在现状水面率不满足规划水面率要求时,在区域内开挖新水域。2012年建成的梅溪湖湖泊,属于新增水域,为长沙都市区增加了195.94公顷的水域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