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暂停异地贷款业务

01.11.2018  13:41

  长沙晚报讯(记者 孙占锋)昨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将原不限购地区浏阳市、宁乡市纳入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调控政策。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此前购房合同已经在市住建委网签系统网签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据了解,今年以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量快速增长,目前处于高位运行状态。2018年1—9月,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693户,发放贷款金额73.64亿元,同比增长16.54%。截至9月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502.89亿元,个贷率已超94%。

  为积极应对贷款资金流动性风险,优先保障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刚性购房需求,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铁路分中心按原政策规定执行),待贷款资金流动性得以缓解时,会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恢复异地贷款业务。

  同时,将原不限购地区浏阳市、宁乡市纳入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调控政策。因浏阳市、宁乡市不属于限购地区,贷款业务激增,住房公积金运行已严重收支失衡。2018年1—9月,浏阳市、宁乡市贷款发放金额在全市占比分别为9.4%、9%,而缴存金额在全市占比分别为6%、5.1%,缴存金额已远不能满足贷款发放。为了促进制度公平,实行同城同政策,职工家庭在浏阳市、宁乡市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同样执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政策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政策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此前购房合同已经在市住建委网签系统网签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