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清单 涉12大领域

18.11.2014  16:12

  红网长沙11月18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赵颖慧)长沙市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对于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的问题,已经正式有了答案。

  11月17日,长沙市政府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布了第一批“购买清单”。

  清单显示,包括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力量,能够向政府承接公共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12个领域40项具体服务项目。

  《暂行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

   向谁买

   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可以当卖方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获得政府“买家”的青睐

  《暂行办法》规定了公共服务交易双方的资格,符合资格的“买家”和“卖家”才能拿到“摊位”。

  “买家”,《暂行办法》说,购买主体是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如长沙市民政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知识产权局)。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

  在随后公布的《长沙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第一批)》中,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主体有体育、民政、教育、规划、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审计、住建、城管、法制、司法等二十几个部门。“亲们”的队伍几乎代表了整个长沙市政府,十分庞大。

  “卖家”,《暂行办法》规定,“社会力量”可以作为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等。“卖家”不局限于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

  就像信誉值越高的“卖家”更容易达成交易一样,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获得政府“买家”的青睐。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工院院长史铁尔说,长沙社会组织如慈善类和城乡公益服务类较发达,“市本级43家公益类社会组织,基本能够承担公益类的承接。

   买什么

   可以购买公车租赁、中小微企业培育服务

  应当由政府部门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不得购买

  “卖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卖给“买家”。对于买家能买什么,《暂行办法》列出了购买清单(第一批)。

  根据《暂行办法》,买家购买的范围包括三类:

  一是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的公共服务,如会务服务、专业培训、超出机关自身文印条件的公文印刷、公务车加油保险维修、公车租赁、物业管理等。

  二是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督等职能需要的公共服务,如行业资格认定和准入审核,科研、行业规划与咨询、社会调查,还有中小微企业发展培育服务等。

  三是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如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

  清单中,文化体育公共服务购买项目中有“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与实施、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服务”。

  对于这部分服务的购买,长沙市体育局副局长江哲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如果长沙市举办篮球赛,需要教练、裁判等服务,“可以向长沙市篮协等社会力 量招标,花5万或10万来购买,请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和组织活动服务。”江哲明说,“市体育局计划开发‘电子地图’,标记所有的健身场地,自己不会做,也需 要购买。

  除此之外,对于市民健身的公共服务购买,江哲明说,“比如有人想学太极拳,我们计划通过购买服务,请太极拳专业人士做社会指导员,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大家想学,可以免费学习。

  《暂行办法》同时规定,对应当由政府职能部门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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