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安启动大巡防改革 巡警成建制下放

27.06.2015  12:15

  长沙晚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魏文超 胡喆)昨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在岳麓分局举行城区“大巡防”改革工作启动仪式,将特巡警支队的巡警大队成建制下放到各分局,实行“以块为主,属地负责”,赋予分局治安防控自主权。改革后,各城区公安分局将调整充实巡警大队力量,将辖区处警任务全部交由巡警大队承担。派出所不担负接处警任务,工作重心转为防控。

   为何改革

  传统防控模式难适应形势

  “启动实施‘大巡防’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向改革要警力、向改革要战斗力、向改革要满意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唐向阳表示,在全市城区启动实施“大巡防”改革,是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应对当前复杂社会治安形势,有效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重要举措。

  在以往的防控模式中,巡警与派出所民警都可以接处警,但在工作中存在权责不一等问题。而且由于派出所承担大量接处警任务,很多基层派出所警力有限,造成出警效率不够高,还容易造成各个派出所之间接处警任务“多少不等”的问题。随着刑事犯罪日趋智能化、专业化、动态化,这种传统的防控模式已很难适应形势的需要。这次改革就是要提高用警效率,从机制上解决权责不一的问题。

  试点效果

  平均处警响应速度提升2分13秒

  3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在岳麓分局率先试点警务机制改革。岳麓区将整个辖区划分成望城坡、西湖和岳麓三个片区,由巡警大队负责全区的接处警和主干道巡逻防控。

  据统计,推行“大巡防”机制以来,该分局平均处警响应速度提升了2分13秒,平均每起警情到达现场速度加快了3分6秒,平均每起警情处警距离缩短了527米;岳麓区1-5月发案同比下降了5.9%,路面抢劫同比下降45.5%,街面抢夺下降78.6%,有效提升了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往都是由派出所出警,现在则是由巡警就近出警,自然提高了效率。”工作人员说。

  5月22日,公安部督导专员于东琳调研督导长沙公安工作时,对长沙警务改革特别是岳麓分局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评价“是公安发展方向的一个缩影,具有典型性、示范性”。

   如何改革

  巡警全面承担接处警任务

  改革后,长沙市公安局将特巡警支队的巡警大队成建制下放到分局,实行“以块为主,属地负责”,赋予分局治安防控自主权。辖区处警任务全部交由巡警大队承担,实行“有警处警、无警巡逻、动态备勤”;派出所不再担负接处警任务,将调整工作重心,织密辖区防控网络,有效控压发案;社区民警从繁重的值班处警和矛盾纠纷调处任务中解脱出来后,在减负的同时适当“加压”,使他们沉入社区。

  “这样一来,各警种之间职能分工更明确,接处警也更快速、更专业、更有效率。”工作人员介绍。届时,各城区公安分局将调整充实巡警大队力量,各分局指挥中心将实行集中接警、点对点调度工作模式。巡警专职接处警,按一般类警情和案件类警情分类处理。对因果关系简单、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不需要鉴定、调查的纠纷并能在45分钟之内处理的,由接处警民警当场调解。45分钟内不能处理的,按案件性质和类别分送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