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保时捷、路虎等被扣豪车众多 销毁后仅卖17万余元

29.01.2016  10:10

  在岳麓区祥安停车场内,停放着许多交警部门扣留的车辆,其中不乏类似悍马、路虎等名车,如果超期滞留,大部分将被销毁。  均为长沙晚报记者 王志伟 摄

  星辰在线1月29日讯 长沙晚报首席记者 聂映荣 实习生 肖卿

  26日,岳麓区祥安停车场内,随着挖掘机的反复碾压,274台车被毁成了破铜烂铁,其中不乏保时捷卡宴、路虎等身价上百万的豪车。这些都是被交警部门扣留并超期滞留的车辆,由于其中大部分豪车都涉嫌走私,证件不全,最终都被集中销毁。

  这样的场景每年都在长沙上演。部分市民建议对这些车辆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纳入国库或设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这些豪车为何一定要销毁?为何宁愿让它们变成废铁,也不能通过拍卖让其发挥“余热”?根据目前的状况,是否有可能对其进行拍卖?连日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调查

  保时捷、路虎等被扣豪车众多

  1月7日,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刘武平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岳麓区罗家嘴立交桥附近的祥安停车场。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是长沙交警部门查扣假牌套牌、走私、盗抢车辆的主力,平时,机动大队扣留的车辆大部分都停在这个停车场。因此,这个停车场也成了长沙交警部门扣留豪车最多的停车场。

  刘武平是机动大队中的“车迷”,走进祥安停车场,他如数家珍般地跟记者谈起了眼前的车。

  “这辆路虎揽胜运动版,最高配置,国内市场价200多万元,2014年3月扣留的,很快就要被销毁了;这辆悍马H2,国内市场价100多万元。”这两台车就在停车场门口旁边,刘武平说,这辆悍马的牌照是假的,2015年5月29日,机动大队交警在蔡锷路附近发现后将其扣留。之后,驾驶员再也没有来接受处理,车便一直停在这里,“如果今年驾驶员不过来处理,这辆车也要被销毁。”停车场工作人员介绍,该停车场共停有1200多台车。记者在里面粗略转了一圈,便发现保时捷、路虎、奔驰、宝马、奥迪等品牌的豪车随处可见。在不到一半的区域内,保时捷卡宴便有10多台,路虎揽胜也有10多台,奥迪A4、奥迪A6等车则数量更多。刘武平介绍,其中的保时捷卡宴按照具体款式、配置的不同,国内市场价在9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路虎揽胜则在100万元至200多万元不等。然而,因为在这个露天场地停放太久,日晒雨淋之下,有的车辆轮胎已瘪,有的车辆旁边长满杂草,有的车身上甚至长了苔藓。

  碾压、切割后交给回收公司

  记者发现,不少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写有黄色的日期。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写的是交警部门扣留该辆车的日期,而只要涂写了黄色的日期,就意味着这辆车即将被销毁,“可以这么说,这停车场里70%的车进来就出不去了,其中的高档车就更不用说了。”

  对此,刘武平也表示肯定。他告诉记者,这里的高档车虽然是因假牌套牌被交警部门扣留,但大部分是走私进来的,没有正规手续,因此车主也无法将车取出。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余海航介绍,对交警扣留的车辆,车主应主动提供相关的合法证明资料,并接受处理。接受完处理后,交警部门才能退还车辆。在接受处理时,当事人需要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交强险、合格证等证明资料,如果是进口车辆,当事人还得出具进出口货物的商检单。

  “有些人的车被扣了之后,没有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也无法提供合法证明,就一直停放在那个停车场。”余海航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他们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如果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他们会在报纸、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3个月后,当事人还未前来接受处理,交警部门将会对这些车进行处理。

  余海航所说的处理便是集中销毁。据其介绍,他们会先把需要销毁的车辆名单上报至长沙市财政局下面的二级机构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再由长沙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证,确定车辆的回收价格。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审批通过后,这批车再交由具备回收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在停车场现场通过挖掘机等机械对车辆进行碾压、切割,随后拖离停车场进行回收,回收公司再将相应的钱款支付给长沙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我们会要求必须把每辆车的车架压垮,发动机都要打孔,要让这辆车无法再进行使用。”余海航说。

  274台车销毁后仅卖17万余元

  1月26日,祥安停车场成为了274台车的“屠宰场”。随着挖掘机动臂的上下挥动,不论是普通套牌的士,还是身价上百万的保时捷、路虎,车顶均被碾压到了车厢里,犹如等待被进一步处理的破铜烂铁。当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通报称,此批被销毁的车中包括7台保时捷凯宴、4台路虎、9台奔驰、2台宝马。

  在此之前,记者从余海航提供的资料单据中获悉,这274台车是在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扣留的,负责进行回收的是长沙汇金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这274台车,回收公司给财政部门的总价是17万余元,平均每台600多元。余海航说:“价格认证中心是按破铜烂铁的价格给这些车估价的。”

  据他介绍,每年机动大队查获并进行销毁的车辆平均超200台,其中,保时捷卡宴、路虎揽胜、奔驰等国内市场价上百万元级别的车辆占比约5%。

  反光镜价值都上万,为何不拍卖?

  “直接碾压太浪费了。”中南汽车世界一家名车馆的负责人贺先生感慨,他所在的名车馆长期从事保时捷、路虎、奔驰、宝马等品牌豪车的维修及保养工作。据其介绍,上述停车场中所停放的豪车,抛开整车上百万元的身价,全车上下随便一个配件动辄上万元。

  贺先生说,按目前的市场价计算,一辆路虎揽胜的反光镜都要1万多元,一个大灯要价接近2万元,按照原厂配件平均水平,包含轮毂在内的4个车轮要五六万元,而发动机等重要部件则价值上十万元。除此之外,车载的电脑模块、悬架等也同样值钱。

  “完全可以通过拍卖,让这些车发挥应有的价值。”贺先生建议,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这些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如果安全性能没问题,可以根据具体车型、车况进行合理定价拍卖,然后将拍卖所得纳入财政收入。

  在长沙已从事车辆保险工作8年的黎先生认为,目前,不少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因为无法承受巨额医疗费用,最后弄得生活困苦,甚至家破人亡。交警部门可以通过拍卖这些车辆,将所得的钱款作为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用现有的资源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总比直接销毁要好吧,而且这些资源就摆在面前。”

  法律规定

  符合条件的被扣车

  可再次销售或拍卖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1993年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3]55号),其中明确提出,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查获的走私汽车和无进口证明的汽车应一律没收,不得罚款放行。没收的汽车交国家指定的部门销售,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正常进口汽车价格(包括各种进口税费),销售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手续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销售部门的销售发票和缉私部门的没收证明办理核发牌证的手续。

  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上述条例中所说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包括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情形,因假牌套牌被扣留的机动车适用于上述条例。也就是说,如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上述通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符合条件的被扣留车辆是可以进行再次销售或拍卖的。那为何在实际操作中却并不是这样呢?

   交警回应

  车辆来历不明,存在安全隐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些车是肯定不能拍卖销售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余海航说,这些被销毁的豪车,基本上都来历不明,有可能是整车走私至国内,有可能是零部件走私至国内后拼装而成,也有可能是淘汰过的零部件拼装后再重新刷漆伪造而成的新车,“我们无法去判断,也就无法保证这辆车的安全性能,怎么能够拿去卖呢?”

  余海航透露,据他们所了解到的情况,很多人之所以冒着随时可能被扣车的风险买这些来历不明的豪车,就是因为贪图便宜,一辆国内市场价要100万元左右的豪车,通过非法方式购买最低只要20余万元。他认为,如果车辆是国外厂家正规生产并整车走私至国内,生产成本和走私成本加起来不可能低至20余万元,“价格这么低,有可能很多车就是拼装的。”

  量太多,拍卖操作不现实

  交警部门是否可以组织汽车安全性能检测机构对这些车辆进行检测,并分类对待呢?记者咨询了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副科长彭尧。她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进口汽车牌证管理的通知》早已过时,目前已经作废,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所提到的拍卖操作起来并不现实。

  “每年要处理那么多车,量太大,如果一辆辆去拍卖,那得花多少时间?操作起来不现实。”彭尧说,目前,交警部门是按照“罚没物资必须上交财政”的规定来处理此事的,“也就是说,我们把车交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再委托我们处理这些车。”

  规定存在矛盾,拍卖后无法上牌

  “我们也觉得直接销毁太浪费了,但目前这么做也是没办法的事。”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科长任培罗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的规定,但实际执行起来却会碰到很多麻烦。

  他说,这些车被交警暂扣时,几乎都是因为假牌套牌,也就是说,这些车都没有正规牌照。如果直接进行拍卖,事后,买车人必须要按照合法程序去给车辆登记上牌。但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时,必须提供的证明凭证中包含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对于正规的进口汽车,“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对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 “进口凭证”则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任培罗说,目前,暂扣的这些豪车根本没有《货物进口证明书》,如果按照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来处理,则需要《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但交警部门无权出具这样的证明书,“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即使这些车拍卖出去,买车的人也无法上牌,上不了牌就上不了路。”

   海关反馈

  不在管辖范围,无法协助拍卖

  记者查询得知,海关部门有权出具《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此前,广东、上海、大连、太原等多地海关部门曾对罚没的走私汽车进行拍卖。其中,太原海关一年拍卖了36辆没收走私车,拍卖所得共计1491.5万元人民币,均已上缴国库。今年1月6日,大连海关甚至通过淘宝平台对24辆走私车辆进行拍卖,其中一辆保时捷卡宴以57.6万元起拍,这也是我国海关首次利用电商平台拍卖走私罚没物品。

  “如果海关部门愿意开具《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或者愿意接收我们扣留的这些车,我们也很愿意将车移交过去,然后让这些车走上拍卖程序。”任培罗说。

  对此,长沙海关一名工作人员透露,由海关部门为交警部门暂扣的车辆出具《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或交由海关部门对这些车进行拍卖,按照目前的状况都不现实。

  “海关部门要查实一台车到底是否是走私车,证据链要求很高。”该工作人员介绍,在海关部门平时查缉走私车辆的过程中,必须要查明车辆的走私来源、走私过程、参与机构等等,只有查明这些并掌握证据之后,才会对车辆出具《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而目前交警部门暂扣的豪车,只是凭工作经验判断涉嫌走私,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且由于车辆已经进入市场,查走私源头、过程难度很大。

  该工作人员称,长沙海关主要是对从管辖范围内的口岸走私进来的物品进行查缉,而根据交警部门掌握的情况,目前暂扣的豪车大多数来源于沿海地区,并不在长沙海关管辖范围内。

   解题思路

  交警应对不同情况的扣留车辆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介绍,交警部门处理上述问题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针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但其中并未详细规定如何“依法处理”,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指出了具体的处理方式:“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尹律师认为,按照上述条例规定,交警部门应对不同情况的扣留车辆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机动车只被查明存在套牌假牌等违法情况,则应交由拍卖机构拍卖;如果查明存在非法拼装,则要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则予以报废。但报废其实是回收再利用,而且应该按照《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以及专门的拆解流程进行报废,并非盲目地碾压销毁。

  此外,如果查明机动车涉及走私等其他方面的违法行为,则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这意味着,交警部门在查获走私车后,应当及时移送海关部门进行处置,如果直接销毁就有些越权的嫌疑。海关部门应按照《海关处理没收物品办法》的规定,对罚没的进口汽车、摩托车等车辆,由财务部门交有拍卖走私罚没车辆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并为车辆出具《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让车辆能够顺利上牌。

  交警、海关应主动衔接寻求解决方案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唐琦玉认为,在目前的状况之下,作为公共管理部门,交警、海关等部门应该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非法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妥善拆除、报废,对安全性能完善的车辆通过公开拍卖,让其价值发挥到最高水平,“如果为了更便捷,不分情况直接销毁,这无异于损害公共利益。”

  唐琦玉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交警、海关部门在实际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上述车辆无法得到最好的处置,与部门间缺乏衔接沟通有很大关系。唐琦玉认为,长沙海关属于中央机构的垂直管理部门,而长沙交警部门由地方政府管理。在上述问题上,长沙交警、财政等地方政府机构应主动去与长沙海关进行衔接沟通,在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和确保车辆安全的前提下,加强行政沟通、充分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消除部门壁垒,联合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让这些被扣留的车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以实现公共价值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如果纳入财政,就给财政收入做了贡献,如果设立救助基金,就给地方群众带来了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