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院召开“企业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座谈会
18.11.2014 18:35
本文来源: 法院网
近年来,在新的市场化用工关系成为主题的背景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利义务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大幅增加,类型也日益多样化、复杂化。据统计,长沙两级法院2010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为1428件,2014年仅1—10月就受理案件3321件,增长了近两倍。从劳动者诉求来看,劳动争议案件包括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赔付、档案移交丢失赔偿、竞业限制、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等十多种类型,尤以前五种类型居多。从案件分布行业来看,餐饮娱乐行业案件占3155件,居榜首。从涉案企业类型看,小型民营企业占62%,占涉案企业的多半。
座谈会分析了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因:主要包括劳动争议立法日臻完善、劳动者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企业管理与社会要求没有完全同步、劳动行政监督相对薄弱等。
针对企业人事管理过程中常见、频发的劳动争议问题,长沙中院提出了“强化依法治企理念”、“完善内部人事管理流程”“建立企业内部调处机制”三条要求并就如何完善人事管理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建立劳动关系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是规章制度建立要讲程序;三是工资结构设置要科学;四是解除劳动合同要规范;五是社会保险要建立;六是劳动争议诉讼证据要完备。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对长沙中院通过依法审判规范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劳资纠纷法律风险防控给予了高度评价。市人社局副局长周柏清表示,长沙中院依托审判职能,找准企业人事管理症结,为企业建立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和人事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人事纠纷提出了有效的司法建议,而且,长沙中院还创新形式,将普法活动送到企业的家门口,切中了市场主体的需要,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果。他要求企业要加强法治观念,弱化权力观念,希望法官能够到企业中去,办讲座送服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强内功壮筋骨,既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来源: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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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4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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