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院三大公开平台明年底建成 破除择日宣判惯例

11.11.2014  11:24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法治中国”成为民众热切的期待,法治建设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好契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长沙的过程中,长沙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不少成果。如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即日起,本报推出“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法治长沙”栏目,旨在通过梳理这些期待、展示这些成果,全力推进法治长沙建设进程。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1月11日讯(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袁建斌) 昨日,湖南大学法学系学生小张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长沙频道,他发现网上又有新的裁判文书上传。小张正在做一个全国法院司法公开程度的小型调研,其中一项就是对裁判文书的公开程度进行测定。小张告诉记者:“长沙法院裁判文书公开比较及时,而且还分成了民商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四类,查找很方便。”截至目前,市中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外,一律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承担信息公开重任的三大公开平台预计2015年底全面建成。

  完善庭审等“六公开”措施

  司法不公开曾是人民群众有较多议论的地方,有些人还怀疑司法不公开涉嫌存在暗箱操作。今年以来,市民和案件当事人就曾通过举报信箱、电话和网站向市中院纪检组投诉,怀疑自己遇到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投诉共有9件。不过,经过严格核实调查,9起投诉所指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嫌疑已经被排除。

  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周丹介绍,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司法公开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等措施,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预计2015年底全面建成。

  不断提高当庭宣判率

  “择日宣判”曾是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常说的话,似乎成为了一个惯例。不过,长沙法院用实际行动逐渐破除择日宣判的惯例,不断提高当庭宣判率,以进一步增加案件审判的透明度,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促进司法公正。

  9月2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GSKCI)一案一审进行了当庭宣判,当日公开宣判。GSKCI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亿元;10月24日,雨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永森放火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永森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多媒介发布,全方位公开

  “司法公开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市中院立案一庭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公开的要求,市中院在立案大厅设置了触摸式查询机、电子公告牌,印制了诉讼指南手册、诉讼文书样式等,全面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立案查询、文书格式、收费标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等,做到多媒介发布、全方位公开。对确实无法在立案大厅完成立案手续的老弱病残当事人,立案庭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服务。2014年,立案一庭已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服务十余次。

  记者了解到,我市法院还启动了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试点,意图通过审判制度改革,真正发挥合议庭和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杜绝“形合实独、合而不议”的现象,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初步调研,预计将在下月正式实施。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袁建斌)
(编辑:黄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