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沙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放烟花爆竹

27.01.2016  11:01

  1月26日,“长沙蓝”的图片刷爆朋友圈,长沙天空持续一段时间的晴朗和蔚蓝之后,空气质量也明显好转。1月26日,长沙市环保局公布进入新年以来的空气质量:2016年1月1日至 25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0天,比去年同期增加8天,优良率上升32%;主要污染物浓度全面下降。

  长沙市环保局分析认为,空气质量的好转得益于长沙市各级的环保措施及有利的气象条件。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统计,截至1月25日,进入2016年后长沙全市已组织开展了 4次清霾季·春风执法行动,重点检查涉烟涉气工业企业、喷漆烤漆工序的汽车4S店、扬尘的建筑工地等单位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在 “春风行动”中,长沙全力推进33个片区拆违和清场覆绿工作,全市累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477.85万平方米,实现年初目标任务(1041.57万平方米)的141.9%,清理拆后场地2.42万处1339.81万平米,完成整土覆绿640.91万平方米。此外,长沙市加大了拆违垃圾管理,建立负面清单。加强大中型餐饮企业的监管执法,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严格实施处罚。

  为了应对可能到来的春节“鞭炮潮”,长沙市正在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起草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明确要求上班第一天不放“开门炮”。市安监、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对禁限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长沙市环保局还将继续开展余下的集中执法行动,提升特护期全市空气环境质量;长沙市环委会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月份开始,长沙市对各区、县(市)监测点位空气环境质量进行每周排名,排名情况纳入市环委会年度考核。建立负面清单,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一旦发现问题将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作为考核依据,同时将材料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