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两级法院“院长开庭季”活动拉开帷幕

16.05.2016  11:29

  星辰在线5月14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黎欣刚 通讯员 李丹)前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在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均全。这标志着长沙两级法院“院长开庭季”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2015年11月17日,柳某驾驶湘A19L46小型汽车由南向北途径平江至汝城高速公路155公里+500米时,驾车撞上公路右侧护栏,造成车辆及公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柳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柳某由此产生维修费67000元及其他费用等合计70360元。因柳某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处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遂向其索赔,保险公司以柳某在事故发生时车辆未年检为由拒赔。柳某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共计70360元。

  开庭前,王均全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提前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案情,详细商讨庭审提纲,制定庭审计划。庭审过程中,王均全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在原、被告双方同意当庭调解的情况下,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以往,法院院长多注重审判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有的长期脱离一线导致不了解审判业务工作。”王均全在庭审后介绍,院长开庭审案,体现了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是推动司法公开,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法院院长、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今后将逐渐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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