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多次入室行窃获刑3年

20.10.2014  17:20

  红网长沙10月20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乐)频频入室行窃的王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10月17日,法院以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王某,男,25岁,高中文化,长沙市无业人员。
  
  2013年8月24日凌晨,王某溜入长沙市芙蓉区车站路一家大酒店4楼一间办公室,撬开抽屉盗走人民币45530元。
  
  2013年11月16日凌晨,王某溜至长沙市开福区一家大型宾馆,撬开一间客房,盗走房内价值395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200元的尼康相机一台。
  
  2013年11月19日,王某来到长沙市城南东路,撬开一家水果店,盗得人民币200元。
  
  2013年12月9日,王某又溜至芙蓉区某大厦3102房,盗走惠普、东芝、联想笔记本电脑各一台。
  
  2013年12月26日凌晨,王某在长沙市八一路一家银行,溜入办公室,盗走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现金1000元,芙蓉王烟2条。
  
  2014年1月12日凌晨,王某在开福区万达广场B座爬天花板进入一个房间盗得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芙蓉王烟9包,洋酒1瓶。

  今年1月17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办案检察官提示:办公室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防止犯罪分子入室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