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孩擅买摩托车 工商所长出面调解退回2000元

17.03.2016  09:40

  维权所长——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雨花亭工商所所长曾春贵

  原标题:小孩擅买摩托 工商所长帮忙退

  近日,市民罗先生接到交警电话,说他儿子骑摩托车被扣押了。这时,他才知道儿子买了一辆摩托车。罗先生找到商家交涉要求退货,但商家以摩托车无质量缺陷为由,拒绝退货。罗先生问: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未成年人花费几千元购买的商品,是否可以退?

  案例孩子用压岁钱买摩托,商家拒绝退货

  2月底,罗先生接到交警打来的电话说,他的儿子当天因在橘子洲大桥骑摩托车,被依法扣押。

  罗先生很纳闷,家里并没有摩托车,14岁的儿子怎么会骑车上路被交警扣押呢?

  见到儿子后,罗先生得知,儿子瞒着家人,用2800元压岁钱在长沙一家机车俱乐部买了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刚到手,还没摸热,就被“抓”了。

  事发后,罗先生找到销售摩托车的经营店铺与商家交涉,要求退货,但商家以摩托车无质量缺陷为由,拒绝退货。罗先生问:“我想知道,我要求商家退货合理吗?”

   说法未成年人擅买超龄商品,家长可要求退款

  长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雨花亭工商所所长曾春贵介绍,“接到投诉后,我们组织双方(罗先生和摩托车商家)进行面对面调解。”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罗先生的儿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而他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擅自购买摩托车,显然与他的年龄不相适应。罗先生及其妻子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对孩子购买摩托车的行为未予同意和追认,应属于无效,因此,罗先生有权要求商家退货。

  “看不出来是未成年人。”摩托车商家表示。“那你可以核实身份信息等。”曾春贵认为。

  通过协商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摩托车由罗先生到交警部门领回,退还商家,商家再退还罗先生2000元货款。

  曾春贵所长给一些特殊行业的经销商提了个醒,在发生交易的时候,应多留个心眼,有必要核实一下消费者的身份信息,如果系未成年人,则要征得家长的同意。

  以案说法

  这期百名“所长”帮你维权告诉你:未成年人购买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商品,如果商品未拆包装、未经使用,或者使用过的商品未出现损坏,经过与商家的协商,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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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湘晨报 记者 张蓉蓉 夏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