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分饰两角销交通违章分 提醒:需本人带三证

08.01.2016  17:01

星辰在线1月8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刘军 通讯员 姜江 刘娜)根据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的决定,2015年12月14日起,到高速公路交警队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需要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违法车辆的行驶证。昨日,一女子因车辆违章记录过多,扣分超过12分,竟然饰演两角色来省高警局长沙支队白箬大队处罚窗口处理交通违章,结果被交警当场识破。

当班高速交警在检查证件与当事人时产生了怀疑:前后出现的两女子长相一致,先后提交的身份证件照片虽然长相颇像,但还是有少许不同。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开始处理违法的棉衣马尾女子谌某在离开处罚窗口后,就上了停在院内的车子,过了一会儿就变成了风衣女子下车径直来到办公楼处理违法。在证据面前,谌某和家人连忙道歉,称两个身份证上主人确为亲姐妹。因姐姐不在长沙,才想出了这样的“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