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今起水生物保护区退捕 多省份提前“十年禁渔”

03.01.2020  20:42
江西省湖口县北门码头附近,许多渔船已经被拖至岸上。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 新浪湖南
长江梅家洲段,江面上只剩下大型货船。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 新浪湖南
湿地公园界桩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 新浪湖南
长江荆江段江面上的一艘小渔船。资料图 - 新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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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已成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的首要规矩。

  发源于世界屋脊的“母亲河”长江,自西向东奔流6300余公里汇入东海。2019年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实施之年,摸清了长江生态状况的家底,修复行动陆续开始实施;2020年,将是长江大保护的成效验收之年。即日起,澎湃新闻将通过一系列报道,用文字、图片、视频、360度全景、H5等多种形式,呈现和记录长江大保护行动中,“人、水、鱼、场”等元素发生的转变。

江西省湖口县北门码头附近,许多渔船已经被拖至岸上。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工作正有序推进。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日前从湖北、湖南等省农业部门获悉,长江流域退捕所涉省均按国家部署,在2019年底前,完成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退捕。

  其中,上海2018年8月即提前完成长江全面退捕2020年工作目标;湖北83个保护区2019年1月1日即实现全面禁捕;江西、江苏将国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的长江干流(除保护区外)退捕工作提前了一年,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十年禁渔”。

  根据国家部署:2019年底以前,完成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大型通江湖泊(主要指鄱阳湖、洞庭湖等)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禁捕管理办法,可因地制宜“一湖一策”差别管理,确定的禁捕区2020年底以前实行禁捕。

长江梅家洲段,江面上只剩下大型货船。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部分省份提速推进退捕工作

  12月31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材料显示,上海市以“三年任务、一年完成”为工作目标,综合施策,全力推进长江上海段的禁捕工作。

  “至2018年8月,全市192艘长江渔船(包括7艘辅助渔船)已全部退出捕捞,长江上海段水域进入常年禁捕管理,提前完成长江全面退捕的2020年工作目标。”材料透露。

  占退捕任务大头的湖北,动作也很快。

  据《湖北日报》12月29日报道,2018年,该省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所属地方全部发布禁捕通告,2019年1月1日起实现全面禁捕。按照相关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保护区内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和渔船上岸工作。

  “截至12月26日,全省已有7000左右艘渔船上岸拆解。目前,各地正全力组织开展渔船拆解工作,省里要求所有9022艘渔船12月31日前全部拆解上岸。”报道说。

  报道介绍,2020年底,该省长江、汉江干流所有水域将实施10年全面禁捕。

  还有省份将长江干流退捕工作提速。

  江苏省政府官网10月12日发布来自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的消息显示,10月8日,该省对重点水域退捕禁捕工作进行部署,2019年底前完成长江干流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退捕,全面禁止在保护区内实施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暂定实行10年禁捕,同步做好退捕渔民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

  《江西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1月1日零时起,保护区和长江江西段实行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鄱阳湖实行全面禁捕。其他水域由各相关市县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禁捕退捕政策并实施。

湿地公园界桩    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湖南计划2020年6月实现全面退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省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实现常年禁捕,江豚、大鲵等珍稀濒危物种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

  湖南省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介绍,湖南省“一湖四水”全面禁渔。其中,44个水生保护区,2019年实现全部永久退渔,计划2020年6月前保护区以外长江水域禁渔。洞庭湖百分之九十的面积都在保护区内,剩余百分之十也在2019年底前实现退捕。全省在册渔船3.19万艘,2019年实现2.7万余艘渔船禁渔。

  安徽、重庆、四川等地都出台有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安徽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显示,最迟自2020年1月1日起,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最迟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华阳河、水阳江、皖河、青弋江、漳河、滁河干流、菜子湖(包括长河)、巢湖(包括裕溪河)水域等8个重要支流禁止生产性捕捞,暂定禁渔期10年。

  《重庆市长江流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重庆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完成渔民退捕,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全面禁捕。包括4个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3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除保护区外的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嘉陵江、乌江),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渔民退捕,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2021年12月31日前,长江流域其他水域完成渔民退捕,2022年1月1日零时起,暂定实行10年禁捕,涉及除渝中区以外的区县所有河流(不包括河流形成、流经的水库)。

  四川省出台的方案,和重庆基本相同,也是“三步走”。

  此外,澎湃新闻从贵州省渔政部门获悉,当地渔民主要集中在乌江河和赤水河流域,2020年1月1日前保护区实现全面永久退捕。2021年1月1日前,贵州省长江流域所有渔船禁捕10年,目前正在进行核实统计渔船信息等工作。总共大概涉及2000余艘船。

  云南省渔政部门告诉澎湃新闻,云南省渔业总体体量较小,总共199艘在册合法渔船,集中在金沙江流域,目前大都属于停产状态。截至2020年1月1日,将实现退渔97艘,2020年全年计划退出102艘,现已经开始前期工作。

长江荆江段江面上的一艘小渔船。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