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湖南拟推先行政策

31.07.2015  11:44

科技部调研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情况

我省拟推出一批先行先试政策

华声在线-湖南日报7月30日讯(记者 胡宇芬 通讯员 任彬彬)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展如何?今天,科技部调研组结束了两天的行程返京。据悉,两个纲领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和《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均已形成送审稿,提出了一批先行先试政策,待正式通过后将尽快实施。

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于去年底获国务院批准建设。省委、省政府于4月26日召开了建设动员大会。省科技厅会同长株潭三市政府组织起草的两个纲领性文件,提出了示范区建设工作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

据悉,在《意见》送审稿中,提出了一批突破性的先行先试政策。如在建立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方面,在国务院提出的“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延长期限的政策。在优化科技经费使用结构方面,针对现有的劳务费支出比例偏低、劳务费不能直接支出研究人员费用等问题,大幅提高劳务费支出比例。在加大投入方面,提出探索实行示范区核心区土地出让收入省级留成部分和上交省财政的新增税收返还政策,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将返还资金统筹支持示范区发展。在加强示范区建设立法方面,拟制定出台《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