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镇长李为民沉迷“赌海” 挪用公款上亿元

03.12.2014  10:08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已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6122起

  ●公款为何频成官员赌博“提款机”?记者调查发现权力往往没有得到有效约束

  救济穷人的、安置移民的、用来救命的,不管哪一类资金,都敢拿去赌;只要手中有权、笔下管钱,就能快速“提款”当赌资。

  官员涉赌问题有多严重?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就整治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6122起。追逐刺激,谋求暴富,利益输送,参赌致贪……各地频出的公款涉赌案件,更是令人震惊。

  各地公款涉赌案件令人震惊

  武汉市新洲区民政局原局长张火金挪用公款案,近期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张火金在2008年至2013年担任新洲区民政局局长期间,7次挪用公款共计110.2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个人赌债。加上受贿等犯罪情节,张火金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据张火金供述,他是从2006年开始染上赌博的,认识放高利贷的薛某后,开始“向她借钱打麻将”。薛某上门要债时,张火金便想到拿公款还赌债。张火金先后从新洲区民政局及下属殡仪馆的财务部门,用现金支票转账等方式,挪用公款偿还个人赌债。

  广西兴业县高峰镇“新农合”管理办原出纳杨叶忠陷入网络私彩赌博输光积蓄后,从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以每个月至少挪用一笔的频率,先后26次从“新农合”基金中挪用公款共计127万多元。

  广东东莞一镇长李为民沉迷“赌海”,债台高筑。为还赌债,采取个人写借条等方式,先后挪用公款上亿元。

  扶贫款、安置费、医保金统统挪用

  官员嗜赌成性,挪用公款还债,近年来屡见不鲜。记者梳理发现,官员赌博从打麻将、推牌九、老虎机,到网上赌球、出境赌彩,多种方式样样涉及;移民安置费、工程保证金、土地租金、医保基金,各类公款都敢挪用。

  一些地区纪检、检察机关干部介绍,涉赌官员从“小赌”发展到“一掷千金”。输光自身积蓄后,寄希望于借公款作“翻身一搏”,最后挪用的公款如同“滚雪球”,在“赌海”中越陷越深。

  还有的官员借助赌博输钱手段对上级行贿,谋求“官运亨通”。中部地区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当地查处的一位乡镇主要领导,常年与上级领导搓麻将、玩扑克“联络感情”,一把最少输数千元,一晚能“送”出10多万元,这些赌资都来源于乡镇财政资金。

  随意开支财政资金在基层很普遍

  为何公款频频成为官员赌博的“提款机”?记者调查发现,一些深陷“赌海”的官员,权力往往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只要有权,“管人的”“管钱的”总能为挪用公款找到“暗道”。

  武汉市新洲区民政局的内部规定,5000元以上的行政经费都需要经过局党委会研究,小额资金也需层层报批。然而办案机关查出,张火金挪用公款偿还赌债时只需一个电话,就能让财务人员从单位账户中,将十万甚至数十万元转账至指定用户,且财务出纳完全不知道资金的具体用途。

  湖南省一基层街道办事处财政所会计告诉记者,主要领导随意开支财政资金在基层很普遍。往往简单一句“我要用钱”,财政所就得付现或者转账指定数额,之后就只能“祈祷”领导能尽快还款。“倘若不听安排,会计或出纳两三天后肯定就要被调离财务岗位,换上‘听话的’和‘信得过的’。”

  相关规定

  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参与赌博活动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开展“禁赌风暴”,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公款及贪污、受贿资金进行赌博的犯罪嫌疑人,将从重处罚,并参照相关法律进行数罪并罚。

  公款管理和使用约束太软

  北京惠诚(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葛振桦表示,挪用公款偿还个人赌债,属于“进行非法活动”类型,无论挪用时间长短均构成刑事犯罪。

  为根治官员赌博,湖北省利川市明确“四个禁止”:禁止党员干部在家庭开设“麻将馆”为赌博创造条件;禁止将个人房屋出租给他人开设“麻将馆”用于赌博;禁止党员干部参与社会上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在工作时间、公共场所开展赌博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说,公款成为官员赌博“提款机”,核心还是公款管理和使用约束太软、违法违规处罚太轻。应借助网络技术对资金异动进行预警和查账,及时发现隐患。要把党员干部的工作“八小时外”的圈子和行为纳入党员干部管理,重视涉赌举报,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将其作为“反四风”的重要范畴加强震慑,遏制公款涉赌之风。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