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拾青铜剑上交小伙:刀架脖子也不上交了

05.12.2014  00:36

  掩盖是一种本能,小孩子都知道出了错想遮掩,但是规则很多时候就是对抗本能的一种存在,它要求公开、坦荡、透明、负责。一个多月前,陕西丹凤县的小伙李磊在上班时捡到一柄青铜剑,随后交给文物部门,为此获奖励500元。网上对此的评论很多,甚至形成正反方。

  有人说,奖励500元寒酸,不利于文物保护,有人说,《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这古剑理应属国家所有,500元奖励一点儿都不抠门。

  一个月以后,今天下午出版的法制晚报采访了当事人李磊。记者问:如果下一次再捡到文物,你还会主动上交吗?

  李磊表示,绝对不会再交了,“哪怕是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上交了。”“可是不交的话,万一有人举报,警察会来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下一次刀架在脖子上也不上交了,我们是否还可以坦然地说,我们的的政策是合情合理的?




(稿源:大河网)
(作者:)
(编辑: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