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爱“闯祸”连伤7人,恶犬仍在捕捉中

15.09.2015  22:41

伤人的野狗体型不大,毛发较长,属于常见土狗。  小区业主提供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9月15日讯(记者 周佳艺)“一不留意,就被咬了一口。”回忆13日下午的惊心一幕,住在长沙县湘龙街道山水湾小区的林女士仍然心有余悸。当天下午,不知从哪窜出来的一只小型犬突然在她的脚踝处咬了一口,而从当天下午至晚上,连续7人被这条狗所伤。

   野狗突至,连续伤人不胜防

  “咬人的狗是从外面闯进来的野狗,不是小区居民所养的宠物狗。”据山水湾小区物业公司方介绍,13日下午3点多,物业公司接到了第一个被伤者的投诉电话,称在小区内的G区域被狗咬伤。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赶到G区域,却已经不见野狗的踪迹。物业公司立即联系了湘龙派出所片区民警,数十人开始对这条野狗进行捕捉。

  “紧接着又有居民打电话反映被咬伤,从下午三点多到夜晚的四个小时内,有7位居民被野狗所伤,其中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幼童,但伤势都较轻,有的是被狗爪抓伤,林女士是伤情较重的。”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所有受伤者已经全部进行了治疗,物业公司这两天日夜组织了巡逻队进行了防范,并在业主群及时发布了消息。“根据附近居民的反映,在龙塘小学、贺龙体校接连发现了野狗踪迹。在15日的早上,长丰星城小区也有居民被这条野狗所伤,可惜还是让这条野狗跑了。”

  野狗伤人,找谁维权

  野狗伤了人,撒腿便跑,被伤的居民叫苦不迭。无主野狗,找谁赔偿呢?14日上午,被伤的居民聚集到物业公司寻求解决方法。

  而根据目击居民13日拍摄的照片来看,这条连续伤人的野狗体型不大,毛发较长,全身脏兮兮的,是常见的土狗。“山水湾小区附近有高沙社区、石子社区,都是从村组发展来的,所以周边经常有村民所养的土狗活动。小区的围墙不是封闭式的,是栏杆式的,难以避免小型犬从围墙处钻进来。”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业主在入住前都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其中明确规定了禁养大型犬只,宠物必须按照规定饲养,如果伤人的犬只属于业主所有,物业公司或应承担一部分监管不力的责任,而这条无主野狗所闯下的“祸事”,物业公司表示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

  记者就该情况咨询了湖南君卓律师事务所曹樱律师,律师回复,物业公司与业主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必须承担安保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明确了安保范围。“物业公司的安保范围是有限度的,像野狗伤人这种事情属于意外事件,合同中很难注明这种意外事件,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公司的确无需承担责任。除非业主与物业进行了有效协商,物业公司可酌情赔偿。”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