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男子非法持枪上山打猎酿成命案涉罪被捕

20.02.2017  22:31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郭秀峰

  【办案结果】

  醴陵男子瞿许松手持非法自制的钢珠枪上山打猎,不料误将在山中捡拾柴火的村民当成了猎物,开枪射杀致死。2月10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瞿许松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回放】

  2017年1月18日21时许,瞿许松手持自制的钢珠枪在醴陵市沩山镇青泉村埠上组地心坡打猎时,误将在当地山岭上捡拾柴火的受害人胡某当成猎物,朝其开枪,致使胡某心脏破裂当场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晚22时许,当地村民温某发现胡某被害后立即报警。案发次日,瞿许松携带自制枪支一支、钢珠弹7颗、子弹5颗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

   【检察官说法】

  负责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李卫真认为,瞿许松上山打猎,应当预见自己的钢珠枪可能会造成在射程范围内行人伤亡的后果,却因为自己在晚上九点以后上山打猎,过于自信地认为没有行人从而没有预见,错误地将在此地捡拾柴火的行人当成猎物开枪射杀,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温馨提示】

  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弹药,本已涉嫌犯罪,而用非法持有的枪支捕猎野生动物,很可能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其行为亦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因此,奉劝那些狩猎者牢记本案血的教训,避免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