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惹的祸

07.08.2018  05:15
  六被告依法获刑 妇幼保健院依法受罚

  都是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惹的祸

  湘检网讯(通讯员 谢衡兰 文思慧)“被告人周旭升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8月2日,湖南省蒸湘区检察院收到法院对周旭升等六被告人污染环境罪刑事判决书。   污染环境 六被告依法获刑   2017年7月,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旭升塑料加工厂附近群众纷纷举报,称该塑料加工厂长期收购输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瓶等医疗废物,工厂设备简陋,用来处置废物的废水直排地下管网(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超标),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衡阳市检察院获悉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经依法查明,周旭升一家三口共同经营该塑料加工厂。为追逐利益,周旭升等人在明知未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已使用的输液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等医疗废物经破碎、清洗、造粒等一系列工序后,制成塑料颗粒,再行销售。谭善毅、唐小毛明知周旭升等人没有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分别向其提供医疗废物。罗元快违反国家规定,私自从旭升塑料加工厂处收购吊瓶料(由医疗废物与混合废塑料加工的塑料颗粒)。

   经查,2016年3月以来,周旭升从谭善毅处收购医疗废物约9吨,从唐小毛等人处收购医疗废物与塑料混合物约15吨,从他人处收购的医疗废物(系危险废物)共约30吨进行加工,加工产生化学需氧量18.2倍、悬浮物超标359倍的污水直接排放进下水道进而流入湘江,经破碎、清洗、造粒等一系列工序制成的塑料颗粒约17吨销售给罗元快参与经营的清江纤维丝厂用于生产撕裂膜。

   2017年8月11日,衡阳市检察院对周旭升等等4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另1人因病被监视居住、1人因不捕被取保候审。2018年3月26日,蒸湘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7月23日,蒸湘区法院对该案依法宣判:被告人周旭升等六人分别获得八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不等的刑期和数额不等的罚金。

  查微析疑 牵出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案”     一次偶然患病就医,就让被告人谭某看到“商机”,动了“歪脑筋”,类似的事件还会不会再发生?

   审查起诉期间,被告人谭善毅的“生财之道”引起了主诉检察官的警觉。原来,谭善毅是在一次偶然就医过程中,发现部分保洁人员私下收集病人使用完的输液瓶后再出售,遂产生的“收购—转售”生意经。经查,被告人谭善毅从衡阳县妇幼保健院各科室保洁员处收购医疗废物,并将医疗废物出售给周旭升。

   医疗废物流入市场,是偶然巧合?还是监管出了问题?县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检查是否到位?经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蒸湘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干警随即调阅了部分刑事案件案卷材料,实地调查取证,查阅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记录档案。经依法查明,该医院在医疗废物的日常处置和监督管理上确实存在漏洞,致使部分医疗废弃物被非法出售、违法处置,存在疾病传播危险和环境污染隐患,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危险。

   2018年2月22日,蒸湘区检察院向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县妇幼保健院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检察建议发出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迅速对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约谈妇幼保健院负责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整章建制,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与处置程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并给予该医院警告和1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严格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汲取教训,杜绝类似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发生。

   “每一起刑事案件背后,都折射着一种社会现象。新时代检察官,要坚决摒弃就案办案的狭隘思维,要善于把法律思维放得更远一些,抓住现象看本质,抽丝剥茧,找到根源,真正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化。”接受记者采访时,蒸湘区检察院检察长贺晓斌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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