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2考核组赴郴州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09.05.2017  07:51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5月2日至4日,省经信委副巡视员刘辉任组长的省政府第2考核组,对郴州市2016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

     

      考核组按照要求,深入永兴县和苏仙区,对1个集中供水取水户、5个重点取用水户和3个水功能区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郴州市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通报了自查报告核查情况,反馈了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情况,并就相关情况与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考核组充分肯定了郴州水资源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认为郴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以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了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与工作机制,日常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完成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年度目标。

            考核组同时客观指出了郴州市在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管理、水资源长效投入机制、水资源计量监控体系、基层管水和依法管水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对市、县政府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突出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两项基础工作,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完善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