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质监局荣获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

22.12.2016  13:40

      近日,从郴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传来喜讯,市质监局通过积极申报,经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检查评审,荣获2016年度郴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郴州市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五措并举推进创建示范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节能责任。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确保创建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谷坊生任组长,分管领导刘忠生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计财科科长、监察室主任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节能协调机制,形成了“高位推动、上下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管理节能工作,履行节能责任。二是完善节能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了建立节能降耗长效机制,该局逐步完善了水电管理、办公室用品管理、公务用车用油和维修、接待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环节,加强机关公务用车、办公大楼的水电以及办公用品的领用管理,全面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原始数据,使节能降耗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改造节能设施,夯实节能基础。在局机关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局党组依然加大了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的投入,自2014年来,先后投入32多万元改造资金,对局办公大楼的供水、供电、照明等设施进行改造,办公楼每层安装水表电表,实施分楼层核算,为机关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夯实了硬件设施基础。四是开展节能宣传,提高节能意识。每年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规定。今年开展了创建“五个一”节约型单位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升油、一分钱”,普及节能知识,营造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氛围,力争使市质监局成为全市节能降耗的表率。五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节能效果。该局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主动抓,做到了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从节约用水、电、油、纸、钱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和有利监督,确保节能效果。

供稿:郴州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