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深入宣传首部地方性法规

05.12.2016  21:38

  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当天,《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在苏仙福地广场举行,深入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活动期间,通过向过往市民及游客发放《条例》宣传资料、回答相关问题等方式,旨在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升市民对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意识。活动当天,共发放《条例》单行本2000余册、《条例》禁止性宣传单1000余份。

  “市政府已就相关配套措施召开调度会,就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区的管理体制、生态补偿机制、外围保护地带建筑物限高、景区内村民建房、景区内殡葬及原有的坟墓处置等《条例》中争议较大、分歧较多的五个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办法。”郴州市人大环资委办公室主任张益诚说,《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郴州市行使地方性立法权以来出台的第一部法律法规,具有历史意义,市人大将进一步跟踪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使《条例》按时顺利施行。

  “作为主管部门,我们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把《条例》宣传好,让广大市民了解其中的内容,并自觉投入到景区保护工作当中。”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何丽娟介绍,下一步,该局将把围绕“五个问题”指定的相应措施落到实处,“相应措施落到实处,《条例》的实施也就落到实处了”,何丽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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