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当选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

23.01.2018  00:50
  1月16日,省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决定了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751人。湖南省青年联合会会员、郴州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民事行政检察(以下简称“民行检察”)科科长曾江当选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   人物档案    曾江,1981年4月生,法学硕士,2004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任郴州市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宜章县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市检察院技术科科长,现任市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 聚焦主业:民行检察业务优案纷呈   2017年,在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的指导下,全市民行检察部门聚焦审判违法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创新公益诉讼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曾江告诉我们,在审判违法监督上,全市民行检察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7件,被采纳12件。在执行活动监督上,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0件,提出检察建议18件,采纳10件。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共立案25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5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1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9件。   市检察院民行检察科指导北湖区检察院办理的郴州神龙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监督跟进监督系列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执行监督案例”。市检察院与北湖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申请执行人黄淑波控告法官执行违法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市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武汉创盛环保科技公司污染环境案是全省首例提起诉讼的环境保护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指导苏仙区检察院办结了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提案建言:发挥司法优势服务非公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司法行政机关应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致力改善非公企业法律环境,有效服务非公经济。   曾江建议,要主动转变执法理念,把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司法工作的着力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延伸服务。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工商联的常态沟通机制,指定专人作为驻工商联的非公经济联络员,全面把握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拓宽法律服务渠道,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政府职能部门信息互通平台,司法行政部门内部设立与非公企业联系的窗口机构。针对非公企业特点,向非公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法制服务“套餐”。 蹄疾步稳:民行检察更向前   民行检察是检察机关贴近群众的一个重要窗口。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将围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两个着力点,积极构建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坚持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努力拓宽检察机关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途径和方法。其中一项重点是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曾江表示,要主动服务生态郴州建设,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情况,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投入专门力量加大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领域的证据收集工作,汇聚保护国有资产的合力。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发挥好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能动性。争取省检察院的指导,加强调查核实方向的请示汇报,准确评估公益诉讼起诉质量,确保公益诉讼有效开展。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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