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审计局五措编织廉政审计网

22.01.2015  03:25

  2014年,郴州市审计局把廉政建设作为促进审计工作健康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通过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审计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纪律、监督的廉政建设体系,为审计干部编织了一张廉洁审计的安全网。

  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廉政电影,学习廉政规定,举行廉政考试,赴革命老区接受红色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审计人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廉政意识等方面的教育。主要领导逢会必讲廉政建设,要求大家廉洁从政、从审,执法如山,守身如玉,大节不失,小节不纵,告诫干部职工要珍惜岗位,用好职权,不以权谋私,不乱伸手,乱张口。

  严格工作纪律。严格监督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采取进审时张贴审计公示、宣布审计纪律、公布举报电话,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在每个项目审计组都设置了廉政监督员,对涉及审计职责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控制和约束,督促审计人员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

  突出重点监督。将政府投资审计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开展集中谈话活动,促进全体审计人员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不放松,不懈怠,筑牢审计工作“生命线”。邀请独立于审计机关的中介组织专家,组成 “第三方”对审计局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结果进行再监督,用“第三者”审计“审计者”,并将“第三方”监督结果作为评定审计项目质量和廉洁自律的关键依据,有效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

  规范权力运行。一方面,坚持审计权能“四分离”,将审计计划、审计查证、审计处理、审计执行分别由办公室、审计业务科室、法规审理科、审计执行科负责,并专门新设了审计执行科,改变了过去整个审计业务从计划制定到审计决定执行“一竿子插到底”、缺乏制约、权力高度集中的格局。另一方面,将审计报告审批流程由串联改并联,平行送科室负责人、法规审理科、分管领导、局长审批,并且约定报告送达后几天内反馈意见,以及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审定。通过职权的重新配置,在机关内部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互相均衡,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严谨科学、环环相扣的机构组织体系,提高了审计质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协作配合。与市纪委与联合行文出台了《郴州市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协调移送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移送的范围、时限、资料、程序和结果运用的有关要求。与市检察院联合行文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协作配合的通知》,健全案件处理制度、案件线索备案、审查制度和争议解决机制。今年我局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起。(供稿人:曹永兵  审批领导:段小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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