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多管齐下 推进治污

10.11.2016  04:33

今年1-9月,郴州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为93.3%,同比提高10.6%。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在全省各市州中排名第一。

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45个监测断面中达到地表水Ⅰ至Ⅲ类水质断面达43个,占95.6%,与2011年相比提高了15.6%。11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郴州主要从七大方面加大环境保护与治理力度:

关口前移防污染——

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企业和项目盲目引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新污染源产生。2012年以来,全市环保部门环保审批新项目1250个。今年1-9月,审批项目498个,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型项目20多个。

综合治理减污染——

全面开展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湘江流域污染防治和保护、大气污染防治、“一湖两河三江”生态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加大对临武三十六湾地区、柿竹园玛瑙山矿区、高新产业园区等的整治整合力度,近年共完成各类环境综合治理项目800多个。

环保争资立项除污染——

十二五”期间,积极采取向上争、财政投、银行贷、社会筹、企业BT、发债券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筹集治理资金120多亿元,为环境治理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监管执法治污染——

2012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95起;办理行政、刑事拘留环境违法案件20件,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

2012-2016年共完成油烟整治任务2000多家,淘汰关闭燃煤锅炉167家270台次,淘汰黄标车2.1万多台,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依靠科技治污染——

积极争取欧盟重金属治理及污染应急响应援助项目落户郴州示范区;引进桑德集团、青岛新天地等一批知名环保企业,初步形成以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为主,环境污染治理和咨询服务业、制造业为辅的环保产业体系。2014-2015年,全市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居全省第二。

强化责任治污染——

建立健全环保工作责任体系,构建大环保格局。制定了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规定和考核办法;实行环保约谈制度;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管理、四级网格的环保工作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乡镇环保能力建设。

通过创建治污染——

推进湖南省空气质量达标示范城市创建,重点实施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程等“十大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先后制订并实施了20多个指标达标方案,联合媒体曝光突出环境问题。

(原文见湖南日报11月9日11版 专题 http://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16-11/09/content_1158727.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