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再添新彩

02.02.2018  15:01
  • 郴州中院 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
  • 张波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 魏华 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   湖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郴州中院转变理念,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全面推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市”创建工作中,该院取得突出成绩。郴州中院在全市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魏华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更值得一提的是,该院员额法官张波同志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针对青少年法律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的特点,郴州法院始终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15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心系贫困家庭”、“我是禁毒妈妈”、“模拟法庭进校园”等青少年维权活动300余场次,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100余场次,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73名,法制辅导员90余名,法官与在校学生结对子100对,大幅增强了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