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院长公开开庭审理廖某龙涉嫌绑架案

21.10.2015  12:18
  •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左二)察看绑架案发现场
  • 庭审现场
  •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 郴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江涛担任公诉人
  •   湖南法院网讯  2015年10月20日上午8:30,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廖某龙犯涉嫌绑架案,担任此案的审判长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全国审判专家罗水平,郴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江涛担任公诉人。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某龙犯绑架罪,并杀害被告人。这起庭审较为复杂,社会关注度高,被害人亲属情绪较为激动。开庭审理前,审判长罗水平阅查了此案所有卷宗材料,带领合议庭成员前往案发地察看现场,提审犯罪嫌疑人。并结合自己二十多年丰富的审判经验,制定审理方案,准确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做了充足准备。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廖某龙否认绑架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与被告双方就公安刑侦人员对其是否进行了刑讯逼供,证据合法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合议庭成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持续到中午13:30,在审判长罗水平主持下,庭审程序规范、高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此次庭审全程公开,中国法院网、新浪网、郴州中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郴州新闻联播、郴州日报、新浪网、郴州新报、FM88.3电台等各大媒体记者都纷纷前来旁听案件并进行采访报道。郴州市人大代表、郴州市11个县(市、区)法院院长与检察长、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等100余人参与旁听。

      “我们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单位,将来法官进入员额以后,无论你是院长、副院长、庭长,还是普通法官,都要在办案一线,这应该成为一种常态,我今天主审这个案子也是响应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下一步还要办案。”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时,罗水平表示,法院院长重披法袍审案,是回归法官常态的必然要求。

      江涛检说,法院院长、检察长亲自审案正是司法改革“去行政化”的一个导向,有利于深入审判一线,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成为理所应当的检察审判业务专家、能手。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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