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

19.12.2017  05:27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18日下午,郴州中院召开党组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郴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性斌受在省委党校学习的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的委托主持党组会。党组会后,市纪委驻郴州中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傅晓斌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一文作出的重要指示,一针见血、切中时弊,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是对新时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再部署,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以担当务实精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必须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郴州市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要在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的基础上,切实作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清醒看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提高思想行动自觉性;二要聚焦“四风”新形式,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找差距,强力推进整改落实;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保持郴州法院良好的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

  会后,全体干警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失》。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