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30.03.2016  12:09
  • 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讲话
  • 颁奖
  • 会议现场
  •    湖南法院网讯   (图/李婵 文/尹盼春) 3月24、25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全市法院院长会议。郴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性斌主持会议,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出席会议,中院全体院领导,各县(市、区)法院院长、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2015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主题,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考核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郴州中院司法绩效考评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二,综合绩效评为优秀。全市法院43个先进集体,98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中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省“十佳书香机关”称号、司法宣传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嘉奖,并且涌现出了“全国优秀法官”彭艳飞、“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欧阳萍、“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王志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罗水平强调,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郴州法院的改革元年,全市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机遇和挑战面前,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要求,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郴州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加快“五个郴州”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会上,还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先进人民法院”、“司法绩效优秀人民法院”、“先进集体”、“优秀法院院长”、“优秀法院工作人员”及“2015年度专项工作先进单位”。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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