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8步走 信息将受监督

20.11.2015  09:13

  (原标题: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走8个步骤)

  政府购买服务要走什么流程?湖南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的《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基本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已于近期发布。《流程》明确,省级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基本流程包括编报购买预算、审核购买预算、公开购买信息、实施购买活动、选择承接主体、签订购买合同、履约与资金支付、开展绩效评价等八个步骤。

  在信息公开方面,《流程》要求,省财政厅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反馈后20日内,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本年度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密事项除外,下同),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在服务项目实施前,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购买服务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安排、购买内容等。符合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一并公开相关信息。

  在实施购买环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审核批准后,各部门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流程》还要求,各部门要在现行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要求下,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监督,严禁转包。

  根据《流程》,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绩效评价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必要时,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绩效再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购买主体编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潇湘晨报记者 梁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