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迅速部署环保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0.09.2017  22:37

9月28日,韶山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湘潭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环境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治理纠正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发展环境,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生产安全事故,迅速部署开展了全市环保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环保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据悉,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安全法治秩序,坚决防范非法违法环境安全事故,促进全市环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中向好。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分为五大块:一是工业园区:1、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编制园区规划环评、规划环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防护距离内居民是否搬迁到位。2、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是否建成规范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废水、废渣集中处理和处置设施、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二是企事业单位:1、环评审批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合法审批、批建是否一致、环保措施是否配套、是否通过“三同时”验收。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处理、废气净化、固废处置等是否有效稳定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尾矿库是否通过安监和环保部门的验收。3、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4、监测情况:是否按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并形成应有的监测能力,是否依法依规上报和公开信息。5、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危险废物的类型、数量、贮存、处理、处置方式及综合利用情况。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6、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是否有遗留的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有遗留的涉重金属废物废渣等环境污染隐患。突出以制药、污水处理等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散、乱、污”、塑料造粒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第三块是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重点排查以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第四块是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是否取缔,风景名胜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第五块是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