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环保局会前学法制度取得成效

28.01.2016  16:32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环保法治建设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县、市人民政府精神,结合全县环保工作实际,邵东县环保局年初印发《2015年邵东县环保局局务会议学法计划》,建立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通过近一年的实施取得学法用法的突出成效。
    制度规定,全年安排局务会议会前学法不少于6次,安排在月初的局务会,每次学法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制度明确,会前学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教学相长、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案例分析,务求通俗易懂,确保学有所获。所讲内容除了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外,还要结合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贯彻执行的相关措施。制度要求,局务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并认真做好学法笔记。局务会议会前学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
      据悉, 2015年邵东县环保局安排局务会议会前学法6次,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新修订的行政法律法规,分别由该局法规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讲。该局学法用法取得突出成效,邵东环保局在新环保法实施后,通过局务会议会前学法使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内容,充分利用该法的相关条款关闭范家山镇非法塑料粒子厂13家、非法炼油厂5家、非法排污电镀锌厂(车间)23家和廉桥镇41座青瓦窑等非法排污企业达82家。因拒绝停止排污,县环境保护局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企业责任人6人。